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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公司新聞
      藥品零售經營許可證辦理
      發布時間: 2024-10-27 15:06 更新時間: 2024-11-25 08:00

      辦理藥品零售經營許可證的流程涉及場地、人員資質、設施設備等要求。以下是辦理詳細步驟:

      1. 確認申請條件
    1. 場地要求:需有獨立的、符合藥品經營要求的零售場所。一般不設于住宅區域,并需滿足溫濕度控制、防火、防潮等要求。

    2. 人員資質:至少配備一名執業藥師,藥師需在藥品銷售時間內在崗。

    3. 設施設備:配備符合藥品儲存要求的設備,如溫濕度監控設備、冷藏設施(如經營冷鏈藥品),以確保藥品的存儲質量。

    4. 2. 辦理營業執照

      藥品零售經營許可證需在營業執照獲批后申請。辦理步驟如下:

    5. 提交申請材料: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、場地租賃合同或房產證。

    6. 審核并領取營業執照: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包含“藥品零售”。

    7. 3. 提交藥品零售經營許可證申請

      在獲得營業執照后,向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零售經營許可證申請,所需材料包括:

    8. 藥品零售經營許可證申請表:按要求填寫并蓋章。

    9. 營業執照復印件:顯示“藥品零售”經營范圍。

    10. 執業藥師資格證明:需提供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和在崗證明。

    11. 場地證明:提供場地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。

    12. 設施設備清單:列出藥品存儲設備、冷鏈設備及溫濕度監控設備等。

    13. 4. 現場檢查

      藥監部門會安排現場檢查,確認藥店經營條件是否合規,主要檢查內容包括:

    14. 場地環境:確保店內布局合理,清潔衛生,藥品陳列符合規范。

    15. 設施設備:確保冷藏、溫濕度監控設備齊全,符合藥品儲存標準。

    16. 人員到崗:檢查執業藥師的在崗情況,確保人員資質符合要求。

    17. 5. 審批與公示

      通過現場檢查后,藥監部門將申請信息進行公示,若無異議則批準發證。

      6. 領取藥品零售經營許可證

      公示結束后,領取藥品零售經營許可證,有效期一般為五年,期滿前需申請續期。

      7. 其他相關手續
    18. GSP認證:藥品零售企業通常需通過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(GSP)》認證,以確保藥品質量管理符合要求。

    19. 醫保定點申請(可選):若計劃為顧客提供醫保結算服務,可向醫保部門申請醫保定點資格。

    20. 8. 日常監督與年審
    21. 年審:藥品零售許可證每年需按時年審,以保證持續合規。

    22. 定期自查:藥店需定期自查,確保藥品的購進、儲存、銷售等過程符合規范。

    23. 變更和注銷:如藥店經營地址、法人、執業藥師等信息發生變更,需及時向藥監部門申請變更手續。


    24. 聯系方式

      • 電  話:18976202592
      • 聯系人:高煒
      • 手  機:19943344499
      • 微  信:19943344499